
1网上预签
购房人在仔细阅览相关限购方针后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可先在市房地产商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挂号存案”栏目中输入合同文本来预签,也能够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来网上预签。
2材料核对
购房人持规则的材料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其他有用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户口簿、《购房家庭住宅状况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在本市累计交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境外个人购房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向窗口承受购房资历核对,收取《受理二手住宅购房资历核对回执单》。
3网上查询成果
可通过商场信息网的“二手住宅购买资历核对成果查询”栏目,输入《核对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名字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历核对成果。
核对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收取《成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存案的纸质合同,还要打印《承诺书》。契合条件后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存案的纸质合同,完结买卖手续。
购房资历查询是否收费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乃至更多的“查询费”。可是这些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历核对费用。如银行因借款需求而要查询个人房产状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履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先结合本身状况对照方针,确认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历,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丢失。
在签定购房合同前,应照实申报住宅状况。在完结以上过程后,提示大众在终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合同法》的规则,将有关事项约好清楚,以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