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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路,产业用地政策发布,新兴产业能否行稳致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7-29 17:06:27 来源:自媒体 作者:责任编辑NO。蔡彩根0465浏览次数:1935  

6月13日,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开板仪式。随着科创板的正式开板,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一个全新板块。

1、科创板因何而生

为什么要设立科创板?事实上是由科创板的定位决定的。定位是科创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科创板建设的目标与方向。

用3个词可以概括科创板的定位——“三个面向”“主要服务”“重点支持”。具体而言,就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这寥寥数语揭示了科创板的国家战略属性、科技创新属性和产业领域属性。

2、科创板重点扶持新兴产业

1月30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将重点扶持6大产业发展:

①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②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③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④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⑤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⑥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产业用地政策利好新兴产业

国家大力发展高科技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与此同时,在新兴产业的征地用地上,政策法规就给予了很大支持。

2015年包括原国土资源部在内的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特别是对于其的用地政策,《意见》强调支持与监管并重。自然资源部2019年5月发布了《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以下称2019年版《指引》),对产业创新发展和民生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也将给予倾斜。

新兴产业的两个核心特征是科技与环保。对于新兴产业占用的土地用途不能以偏概全,要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加以区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就指出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2019年版《指引》也明确了光伏、风力发电等占用相关土地可以不用改变用地性质,按原地类管理。也就是说,省去了农用地转用手续。

新产业中有助于节能环保、科技研发的设施用地,可分别按公用设施用地和科教用地落实土地用途,而不算作工业、商服用地。传统工业转型为先进新产业的,如其新增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这大大减少了新兴产业的用地难度。

以往,产业用地主要采用出让形式,需要一次性交纳高额费用。为鼓励创新创业及各类新产业需要,自然资源部门采用差别化用地方式,各类产业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不得超过20年。以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得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随着科创板落地,科技投资热度不断推升,再加之政府在土地政策上的战略扶持,通过资本市场和土地市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科技、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迎来发展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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